当前,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,国内疫情点多、面广、频发。“五一”假期临近,人员出行增多、流动性增大,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。按照省委书记王晓晖调研疫情防控工作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作出“坚持总策略和总方针不动摇,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”的要求和省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,为严防疫情输入,确保全州各族群众度过一个健康、安全、祥和的假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全州各防疫治安综合卡点对所有从州外来(返)州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、通信行程卡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在省应急指挥部确定的7个国省干道入川防疫治安综合卡点、3个高速出口、2个机场按省应急指挥部《来(返)川人员核酸“入川即检”工作总体方案》和《关于做好来(返)川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》要求,科学合理规范设置便民采样点,提供及时便捷核酸采样检测等来(返)川人员服务保障。
(一)加强对上海市来(返)州人员的排查管控: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,要求所有上海市来(返)州人员在来(返)州3天前自觉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或入住酒店如实报告旅居史情况,到达后严格遵守属地防控措施。二是各县(市)各单位要提前摸排“五一”假期前后上海市来(返)州人员情况,建立清单台账,完善应对准备。三是对于上海市来(返)州人员严格实施闭环管理,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规范集中隔离。每日17:00前将当日上海市来(返)州人员排查管控情况报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排查专班。
(二)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州人员,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州后满7天,第1、3、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,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。
(三)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州人员实施分类管理: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(市、区、旗)旅居史的来(返)州人员,实施居家隔离(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)直至抵州后满7天,第1、3、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,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。对有其他县(市、区、旗)旅居史的来(返)州人员,入州后实施3天2次(间隔24小时)咽拭子核酸检测。检测结果未出之前,非必要不外出、不聚集。
州内人员如需出州,要履行报备手续,原则上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和边境口岸城市。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州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报备,配合接受健康管理。所有来(返)州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到达州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未出之前,非必要不外出、不聚集。
各县(市)、各单位要对酒吧、歌舞厅、棋牌室、麻将馆、电子游艺厅、网吧等人员密集、空间密闭的娱乐场所和民宿、网约房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加强管理,督促严格查验健康码、通信行程卡,坚决防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(返)州人员进入,对发现红码、黄码和通信行程卡带“*”人员立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医疗卫生机构、宾馆酒店、休闲娱乐场所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进入人员戴口罩、测温、亮码和扫码通行的“刚性要求”,落实日常清洁、通风和消毒。严格落实学校、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。
暂停举办大规模线下会议、培训、论坛、庆典、演出、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,严控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、宴席等活动。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严格落实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要求,控制旅游团队规模,控制人员接待上限,强化景区游览管理,建立客流引导疏导措施,防止人员聚集扎堆。
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零售药店“哨点”“探头”作用,持续开展好“人、物、环境”同查,各县(市)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监测责任,细化监测措施,加强人员组织,定期采样检测,及时登陆四川省卫生应急调度管理平台填报检测结果。
坚持县包乡镇、乡镇包村、村包组、组包户的四级包干制度,强化农村、社区网格化管理,建立“两账一卡”,即网格员管理台账、管理对象服务台账和疫情防控明白卡,做好风险人员的排查、信息登记、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。城市社区参照农村地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社区排查工作专班要认真做好社区风险人员排查和管控工作。
二要增强隔离收治能力,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50间的标准储备集中隔离房间、每个县(市)储备的集中隔离房间总数不少于300间,并按照隔离房间总数16%—20%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。
按照“党政找人、行业组织、卫健接种”原则,切实落实属地责任,采用单位组织、社区走访、场所排查等多种措施,全力实施新冠疫苗接种攻坚行动。“五一”假期期间,各县(市)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正常开展,重点完成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和18岁及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任务。
加强宣传引导,强化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”的意识,引导群众养成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少聚集、保持“一米线”、用公筷的健康生活习惯和亮健康码、亮行程卡、扫场所码、主动做核酸检测的防疫习惯,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,及时到发热门诊主动就医。
对来(返)州人员拒绝接受查验、检验和其他管控措施,故意隐瞒疫区行程和密接接触史,不向目的地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报备,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,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各县(市)、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履行“四方”责任,对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,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将追责问责。